虚假报告认定标准发表时间:2022-06-07 10:57 1.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认定情形: 一、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故意隐瞒的。 二、主要建(构)筑物与评价期间实际严重不符,主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三、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或者结论进行伪造、篡改的。 四、故意隐瞒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五、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记录严重缺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或者职称不符合要求的,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六、存在不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七、存在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消除或者采取的管控措施未经监管部门认可,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八、煤矿安全评价故意隐瞒煤矿主要灾害等级、超层越界、剃头下山开采等重大事故隐患或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九、故意隐瞒矿山开拓生产系统现状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或 者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工程建设的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故意隐瞒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占压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一、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存在占压、保护距离不足、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未设置全天候视频监控设施,未按要求开展法定检验,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二、金属冶炼企业的设备设施明显不符合《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铝电解安全规程》《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规定,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 2.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4.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5.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6.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7.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并认真落实。 9.是否存在出具重大疏漏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1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